按会计准则要求,会计盈余应为以收入、利得扣除费用、损失后的剩余,它体现了股东即投资人的财富变化,而成为投资者关注的核心。会计盈余是通过财务报告综合展现的,且财务报告也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获取企业信息的重要来源和主要依据。但是由于外部投资人与企业“内部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投资者主要是从财务报告来获取信息,而财务报告的信息是由企业“内部人”——管理者提供的,而企业的内部人就会为了谋求企业和个人自身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进行盈余管理,扭曲业绩信息,扭曲真实的盈余。为了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和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一致性,必须经过独立、公正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进行独立审计。然而,独立审计能否审计出报表中存在的全部盈余管理,答案是肯定的:不能。这是由于独立审计本身所具有的不完善性所决定的:第一,现代独立审计是抽样审计,而抽样风险的存在使得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告却可能存在着严重的盈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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