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和受托人委员会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如今,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理解这一简单的道理。“有效”和“有害”治理的全部影响是难以进行测定的,并且也成为了激烈争辩的主题,但是没有人会怀疑它们的真实性。当大型公司如通用汽车(更不用说安然公司了)出现不良状况时,它通常会给社会以及员工、投资者和直接相关的社会群体带来严重的后果。而董事不仅应该对这些不同的相关人员进行负责,而且要提出有关组织战略方向及领导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如有必要,可以提出更换首席执行官或建议作出其他的管理上的改变。同样,在非营利性组织中,新闻媒体对“呼呼大睡、无所作为”且绩效低下的董事会也越来越挑剔。毕竟董事会和受托人委员会是复杂组织中的操控装置,它有可能引导组织走上正确的或者是错误的道路。他们不仅要帮助组织避免严重的错误,而且还必须担当首席执行官或总裁的积极合作伙伴,以共同完成高水平的目标。
任何一个经常阅读新闻的人都会发现,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公司治理的兴趣有所增加,这种现象部分是由于广泛宣传的商界丑闻及日益增加的股东维权行动所引发的。重要报纸的商业专栏和体育专栏都充斥着各种戏剧化的事件以及被戏剧性揭露的现象。但另一方面,良好的业绩却往往被忽视,这种不对称是令人气恼却又无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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