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最近,国务院制定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大力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发展,努力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之区、改革开放之区、文明祥和之区和生态优美之区。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积极支持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建立了紧密合作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国质检办[2007]38号),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推动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支持福建省扩大质量兴市范围,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加大对福建企业和产品的扶优、扶强力度,推广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帮扶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促进企业提升质量保障能力。积极配合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允许在质检领域先行先试,加强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增强区域竞争力。加强质检机构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形成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合力。
二、扶持福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大力扶持福建省的石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轻工、纺织、汽车、船舶、钢铁及有色金属等产业的调整与振兴。支持福建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指导福建品牌创建工作,重点加强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品牌创建工作。支持福建省特色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三、加强质量宏观管理指导和推动福建质检部门开展质量宏观分析与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福建省委、省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服务。积极指导、支持福建省质量奖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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