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收入的处理流程
(1)出纳人员在收到一笔资金以前,应当清楚要收到多少钱、收谁的钱、收什么性质的钱,再按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处理。
(2)出纳人员在弄清收入的金额和来源后,应立即进行清点核对。清点时应沉着冷静,不要图快。
(3)因特殊原因导致收入退回的,例如,支票印鉴不清、收款单位账号错误等原因,应由出纳人员及时联系有关经办人或对方单位,重新办理收款。
2.资金支出的处理流程
(1)出纳人员支付每一笔资金必须要知道准确的付款金额和用途,应严格按合同、发票或有关依据对记载的收款人进行付款。对于不合理、不合法的付款应当坚决抵制并向领导汇报。
(2)付款审批过程。由经办人填制付款单证,注明付款金额和用途,并对付款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付款凭证应符合以下条件:①具有相关证明人的签章;②具有相关领导的签字;③已经过财务部门会计审核。
(3)现金付款时,双方应当面点清,双方确认付款金额后,由收款人签字并加盖“付讫”章。
(4)因特殊原因造成支票或汇款退回的,出纳人员应当立即查明原因,如因我方责任引起的,应换开支票或重新汇款,不得借故拖延;如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由双方重新补办手续后方可办理。
(四)出纳工作的职能
出纳工作的职能可概括为收付职能、反映职能、监督职能、管理职能四个方面。
1.收付职能
企业经营活动总是涉及货物价款的收付、往来款项的收付,同时也涉及各种有价证券以及金融业务,这些业务往来的现金、票据和金融证券的收付和办理,以及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办理,都必须经过出纳人员之手。
2.反映职能
出纳要利用国家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通过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价证券的各种明细分类账,对所在单位的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进行认真而详细的记录与核算,从而为经济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所需的全面而系统的经济信息。
3.监督职能
出纳除了要对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进行详细的记录与核算,为经济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所需的全面而系统的经济信息,还要对企业的各种经济业务,特别是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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