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有企业经营者价格需要通过市场来发现
近年来,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引起了广泛关注,其实质是企业家价格的确定问题。有人说企业家收入高了,也有人说他们的收入低了。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有人提出,国有企业经营者应该拿公务员收入。因为他们还有行政级别,特别是在实践中,还存在今天在国家机关任司局级干部,明天到国有企业任总经理;或者今天是企业的总经理,明天到国家机关任司局长或地方的市长市委书记之类的现象。但也有不合理的地方,如果企业老总拿国家机关公务员的收入,与效益不挂钩,也就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收入,而下属人员拿企业的市场收入,即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必然会出现企业老总收入不如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经理收入多的现象,也就是“总公司老总坐奥拓,分公司经理坐奥迪”,这势必导致大量的总公司老总寻租行为的产生。如果下属人员也相应地拿行政人员的工资,就会导致上下均无积极性,成为用计划经济办企业了。显然这条路是走不通的。有些地方为了限制初次分配中收入差距过大的现象,特别是解决有的企业或行业职工收入不增长但老总收入过快增长的现象,在实践中提出了国有企业老总的收入要与职工收入挂钩,职工收入增长老总收入才能增长,职工收入不增长老总收入也不能增长。这种办法有一定道理,但也存在问题,因为劳动力收入是通过劳动力市场来形成的,当然通过一定的行政干预或工会组织的干预,劳动力的收入会高于市场供求均衡状态下的收入。而企业家显然不是普通劳动力,不能用普通劳动力市场的价格来影响企业家价格。就像不能根据萝卜的价格来决定香蕉的价格或者用沙子的价格决定黄金的价格一样,萝卜价格不涨香蕉价格也不能涨,沙子价格不提高黄金价格也不能提高,这显然是无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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