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br> 德国海军巡洋舰的实力变化<br>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德国海军巡洋舰的实力为大型巡洋舰15艘(包括装甲巡洋舰9艘、防护巡洋舰6艘)、小型巡洋舰35艘(包括旧舰“吉菲昂”号和“赫拉”号,另有12艘正在建造)。大战期间,装甲巡洋舰有6艘战沉,另外3艘在战争中退役充当训练舰和宿泊舰,战后被拆解;防护巡洋舰在战争初期即退役,后成为训练舰或宿泊舰,战后有5艘被拆解,有l艘被改造为商船。<br> 战争期间,小型巡洋舰损失19艘(其中7艘是在海外派遣作战中战沉的),14艘服役,在战争结束时剩余30艘,但其中11艘已经老朽不堪,处于系泊状态。最新型的8艘以后驶回斯卡帕湾并在扣押期间试图自沉,其中5艘成功,被救捞的3艘分别引渡给英国、美国、法国,充为试验目标后被处理。另外,作为战利品分别有4艘引渡给法国、3艘引渡给意大利、4艘引渡给英国、1艘引渡给日本。引渡给英国和日本的5艘均被拆解处理,而引渡给法国和意大利的各舰均继续短期服役。老朽的旧舰中有8艘被战后的重建海军使用,其余的则在战后被拆解。<br> 另外,大战期间,小型巡洋舰“斯图加特”号(Stuttgart)被改造为可以搭载3架水上飞机的水上飞机母舰,大型巡洋舰“隆恩”号原本也计划改造为可搭载6架水上飞机的水上飞机母舰,但未来得及实施。<br> 两次大战期间及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巡洋舰<br>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巡洋舰<br> 德国在一战之后的巡洋舰拥有量为凡尔赛和约规定的现役6艘、后备2艘,合计8艘,被准许拥有的是已经老朽不堪的6艘瞪羚级和两艘不莱梅级。这些旧舰的舰龄达到20年后,准许德国建造代舰,条件是标准排水量在6,000吨以下,舰炮口径在152毫米以下。上述各舰经过改造、改装后,主要作为士官候补生的训练舰,后于1925年至1935年间陆续退役。<br> 以往所谓的“大型巡洋舰”类别因没有了对象舰从而被取消了,“小型巡洋舰”则于l920年左右变更为“巡洋舰”类别。此后,随着伦敦裁军条约的签订,20世纪30年代前期产生了“重型巡洋舰”类别,而从前的“巡洋舰”类别则变更为“轻型巡洋舰”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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