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申请人的车辆属于非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不需交纳运输管理费。<br> 申请人说他的小货车是“用于运输生活物资并为自己的小商店进货使用的,属于自货自运,属非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错。其一,申请人运输生活物资并为自己的小商店进货不是为本人生活服务(非经营性道路运输主要是指为本人生活服务——引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的话),而是供应商店买卖商品,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商业性质。其二,申请人有时(为别人运送货物时也会直接收取运费的,无须证明)运输生活物资并为自己的小商店进货虽然运费没有单独结算,但都计人货价里面了。简单说,申请人用自己的车进货时,某物品进价是10元钱1g,别人雇车进货该物品时,进价也是10元钱1g(但别人雇车比申请人多花运费),别人在出售该物品时,15元钱1g,把运费加进去。申请人不会因节省运费11元钱1g出售,也不会12元钱1g出售,而是与别人的售价基本相仿。所以说申请人车的运费计入到货价里了(经营性道路运输除运费单独结算这种方式外,还包括运费、装卸费与货价并计,运费、装卸费与工程造价并计,运费与劳务费、承包费并计等结算方式——引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的话)。其三,申请人在2005年7月27日还承认自己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该冀HP0929号小货车有《道路运输证》。其四,对申请人的小货车是否是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根本不需要辩白。因为申请人在2003年2月20日即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是P10303)和该车<道路运输证》(证号是冀交运政承丰字P00343号),2003年、2004年按规定期限审验道路运输车辆和缴纳2003年、2004年道路运输管理费。<br> 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是合法的(法定的)营运车辆,需按规定期限缴纳道路运输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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