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德,甘肃武威人。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91年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后,曾多次留学海外著名的知识产权研究机构,从事知识产权的学习与研究:
1995年1月——1997年1月,在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
2001年2-8月,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专利、著作权和竞争法研究所任客座研究员;
2002年5-6月,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做研究工作;
2006年10月-2007年3月,在日本知识产权研究所任特聘研究员。
多次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和美国、德国、英国、日本、印度等国组织的国际会议,用英文发表有关知识产权的演讲。参与中国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的修订工作,参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起草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
主要著作有《美国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该书荣获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所组织的首届法学研究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著作权法》(合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1版,2009年第2版),该书被教育部指定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被列为“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改革研究》(合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在《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知识产权》和《中国版权》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七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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