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佐,1967年8月9日生于南宁市,祖籍广西陆川县古城镇盘龙村,汉族。
1990年获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获德国萨尔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以magna cum laude的成费获德蚓萨尔大学法学博士学位(doctor iuris)。受海牙国际法学院的邀请.即将于2012年7月用法文为海牙国际法学院2012年夏季讲习班讲授同际私法特别课程-《中国国际私法的新法典编纂》。其法文讲义将发表于《海牙国际法学院讲演集》
自2004年10月至今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3年4月至今为法国斯特拉斯堡国际比较法学院客座教授,已先后用法文为国际比较法学院2003年至2010年每年4月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办的春季讲习班和2003年8月在奥地利格拉茨、2009年8月在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举办的夏季讲习班讲授比较法;2005年4月至今为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客座教授;2010年1月至2月为法国巴黎政治学院(Sciences Po paris)访问学者;2010年2月至3月为比利时鲁汶大学(Katholieke Universiteit Leuven)客座教授。
曾于1996年7月1日至8月31日以海牙国际法学院1996年博上奖学金获得者身份.在海牙嘲际法学院从事研究工作;1998年5月至2004年4月为德国萨尔大学欧洲法研究所研究人员(其中1998年5月至8月为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短期研究奖学金获得者,2001年6月至2004年4月为德国瑙曼基金会Friedrich-Naumann-Stiftung博士奖学金获得者)。
主要学术成果:《托丁语法律用语和法律格言词典》(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专著《比较国际私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专著《德国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007年版),《同际条约的冲突规范中的反致和转致》,法兰克福,彼得·朗欧洲科学出版社2004年德文版.被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列为关于海牙中际私法公约的一般参考文献之一。见专著《瑞士国际私法法典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译注《德国民法典》(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1版、2006年第2版)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