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中向对方借款的人称为借款人,出借借款的人称为贷款人。借款合同可以划分为民间借款合同和金融机构贷款合同两大类。民间借款合同是指公民个人之间,出借人将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货币资金借给借款人,借款到期时借款人归还所借货币资金和利息的合同。民间借款合同在借贷形式上,有书面的,也有口头的;借贷礼息,有无息、低息,也有高息借贷。但是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民间借款合同的形式非法经营或者变相经营金融业务,扰乱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公民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金融机构贷款合同是指经营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将货币资金出借给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使用,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归还所借资金和利息的合同。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规定,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借款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br> 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因此,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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