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律师事务所对永磁式漏电保护装置的专利技术作出评定。结论是:通领公司的产品没有侵权。 莱弗顿公司对陈伍胜的解释根本不屑一顾。表示通领公司只有两个选择:第一,退出美国市场,莱弗顿可以不再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向莱弗顿缴纳专利费,每只产品5到10美分。 陈伍胜在心里飞快地算了一笔账,每一只5美分到10美分,数额并不算多,通领公司的产品售价远远低于美国同类产品,加价空间很大。若能息事宁人,不但了却诉讼的麻烦也算值得,还可以按原计划逐步扩大市场。
陈伍胜答应了这个条件,但接下来的事情却又让他始料不及。
莱弗顿公司拟了一份合约,要求陈伍胜签字作为附加条件。其主要内容是表明通领公司侵犯了莱弗顿公司的专利,这就把陈伍胜逼到了绝境。本想花钱消灾、息事宁人。可对方毫不领情,简直是欺人太甚!那一瞬间,通领公司辛勤研发的艰难历程在陈伍胜脑海里一幕幕闪过,他已忍无可忍!
陈伍胜缓缓地告诉对方,专利费可以交,但合约不能签。万万不能!
面对陈伍胜的决绝,坎布罗进一步施加压力。宣称莱弗顿公司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一定要让通领公司从美国市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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