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之世界,法律与社会生活相互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切社会现象几乎都能在法律中再现。现代人也多把社会进步的标志,符号化为一个社会法律是否发达、法治是否昌明。而法律发达、法治昌明的成就依赖于法律教育的进步。今日之法律教育,即是未来法治的希望。换句话说,今日法律教育之成败,关乎未来法治之前景。然学院派法学教育的正统,多以法律专门知识的传授为己任,以致形成法律与普通人隔膜的逻辑,甚至有人主张这种隔膜越彻底越好,如能彻底到法律人的语言普通人不能理解最好。这批法学新人,深深的爱着法律,并体悟法律之美。他们没有因循以往的范式,走法律与社会生活隔膜之路,而是把浩如烟海的法律文本、司法解释融入到简单、生动、生活化的案例中,再现社会生活中的法律。的确让入耳目一新,颇有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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