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建筑师的名义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br> 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我国境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城乡规划编制等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br> 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具体为: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br> 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br>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br> 除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和二级外,其他专业注册工程师不分级别。按《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的规定,各专业具体分为土木、结构、公用设备、电气、机械、化工、电子工程、航天航空、农业、冶金、矿业/矿物、核工业、石油/天然气、造船、军工、海洋、环保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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