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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房地产法前沿.2010第3卷·第1辑.2010 Vol.3, No.1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23694
  • 作      者:
    楼建波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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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下属的一个教学科研机构。本中心由第一美国产权保险公司出资赞助,北京大学法学院负责筹办成立。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旨在推动中国房地产法研究,促进相关领域的国际学术交流,希望加强与房地产立法机关、管理部门和实务界的合作。以期对中国房地产立法和实务产生积极影响。
    本中心美方主任是美国不动产法专家、UMKC的Patrick Randolph教授,中方主任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楼建波副教授,曾任教于英国剑桥大学。中心的主要研究人员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教师和研究生。本中心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学者、专家和实务界人士担任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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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杭州在按照“建(构)筑物外围空间”的原则确定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范围同时,多采用了平面投影加起止深度的方式记载宗地范围。这种记载方式,在现行的土地登记系统中可以进行记载,实际上是立体土地平面化管理的一种操作方式。在当前土地管理现状下,这种操作方式最具可行性,但存在立体宗地界线不直观、不清晰的缺点。今后,研究和采用三维土地登记与地籍管理技术手段是进行土地立体化管理的有效手段。
    此外,在建立立体宗地以及三维地籍管理中,应当考虑地下空间的桩基及其它附属设施。毕竟桩基及其它附属设施实际占用了土地空间,而且建成后所占用的土地空间不能再另作他用,实际上也是对地下空间资源的一种使用方式。因此,地下空间立体宗地的范围应包含桩基及其它附属设施,但不计入地下建筑物面积。
    3.建议引入共有宗地的概念。共有宗地,是与专有宗地相对应的概念。所谓专有宗地,是指独立使用的封闭土地空间,只有一个权利主体,有明显确定的宗地界线(面),权利归属不存在争议。迄今为止,土地权利人通过出让、划拨或取得土地,基本都属于专有宗地。而所谓共有宗地,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共同使用的封闭土地空间,各权利主体之间难以划清权属界线,且土地权利的取得没有明显的先后之分。共有宗地一般情况下是多个权利人共同开发建设、共同享有一块宗地的使用权,无法明确区分各权利人的权属界线。例如多家单位、多家企业共同开发,集商业、办公、娱乐、交通、市政、民防等功能于一体的地下地上空间综合体。随着城市地上地下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建筑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需求多元化,土地空间开发利用的形态日趋广泛和多样化,共有宗地的形式也越来越多。
    此外,对于相邻两宗地之间,虽然权属界线清晰,但由于后取得土地的权利人需要在先前取得的土的权利人的另宗土地建立出口或构建通行设施等,因此形成的空间地役权的,可以考虑在相应地土地登记簿册上加以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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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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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征收及税基评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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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产权抵押融资之法律分析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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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组织形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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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BOT特许协议中政府保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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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主体资质欠缺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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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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