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如同个人一样。”①平等个人间的交往,只能通过协商和对话,缔结对双方都具约束力的合同。联邦本身就是有关平等的主权国家,通过不断协商而缔结协约,自愿放弃主权,作为成员,联合组成的一个国家。②平等的各州之间,同样存在法律纠纷。可是,“在任何社会环境下,解决价值冲突的办法都只有寥寥几种。一种办法是通过地理上的隔绝。另外一种更主动的办法就是退出。弥合个别的或文化上的差异的第三种办法是通过对话,在这种情况下,价值冲突原则上能够表现出一种积极的征象,也就是说,能够成为增进交流和自我理解的手段。最后,价值冲突也可以通过使用武力或暴力来加以解决。”④在现代社会,隔绝和退出已经成为不可能;武力或暴力,也已经被抛弃。剩下的纠纷解决机制,只有对话和协商。州际法律纠纷的解决也是如此。即使存在司法救济途径的场合,各州间的协商对话也不可或缺。康涅狄格州和宾夕法尼亚州关于怀俄明土地争执,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邦联条例强迫双方将问题提交联邦法庭裁决。法庭判决宾夕法尼亚州胜诉。但是康涅狄格州对此判决表示强烈不满,而且也没有表示完全屈从,一直通过谈判和协商,获得他认为和自己所受损失相等的东西为止。”④何况,由于某些纠纷具有普遍性、制度性而并非个案,无法由联邦法院来裁决,但又具区域性而不具全国性,也无法由联邦来统一立法。因此,解决问题的途径,只能是在联邦所提供的制度平台上由各州展开对话和协商,并通过缔结协议作出制度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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