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事经济类
1.10周岁以下的小孩自己买了东西,父母不同意,东西能否退回?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谁还应承担监护责任?
3.监护人应当履行哪些监护职责?
4.无人愿意照顾家中的精神病人怎么办?
5.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其妻子已改嫁,但改嫁的丈夫已去世,这时宣告死亡的人与“妻子”的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
6.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财产已被继承,能否要求返还?
7.几个农民合伙办了个小厂,后厂子破产,所欠债务怎么分担?
8.某人在路上捡到一头猪,后来主人发现并要求归还,但某人已养猪多天,其哪些要求是合法的?
9.几家合伙共同买了一台农机,后来一部分农家认为不好使,要求卖掉,该怎么解决?
10.某人觉得邻居家狗好玩,就去逗它,后被咬伤,由谁负责?
11.邻居为了排水,阴沟要经过他人的土地,他人能否拒绝?
12.学生在校打架受伤,老师不管,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13.侮辱、诽谤别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侵犯别人名誉权吗?
14.订婚时按照当地习俗送出的彩礼还能要求返还吗?
15.胁迫结婚有效吗?
16.“结婚”时已摆酒席但没有领结婚证,而后“离婚”,财产该如何分?
17.父母婚前给我盖的房子,婚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8.婚后,丈夫口头说以后家里的钱都是她的了,如最终不幸离婚,财产真的都归妻子吗?
19.丈夫生病,但老婆嫌脏,回娘家去了,请问怎么办?
20.非婚生子女的父或母生活困难,能否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生活费?
21.兄长妻子去世早,兄长现已年老体衰,弟、妹有赡养的义务吗?
22.丈夫经常醉酒后打骂妻子和儿子,妻子能否提出离婚?
23.老婆怀孕6个月,但丈夫发现婚前她和别人有不正当关系,能否提出离婚?
24.离婚后,王某已按抚养协议支付了儿子生活等费用,儿子还向王某要超出协议的费用,王某应该给吗?
25.离婚后,前妻来探望孩子时,经常传输迷信思想,丈夫有权不让她探望吗?
26.一起生活时,丈夫在外面欠了大量赌债,离婚后妻子是否要替前夫还赌债?
27.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28.丈夫去世较早,妻子对公公婆婆尽心照顾,后来公婆俩去世,请问妻子有继承权吗?
29.村中一青年,常年照顾村中一位孤寡老人,后青年因交通事故去世,孤寡老人能分得遗产吗?
30.父亲去世了,可以把遗产全部给外人吗?
31.胎中的婴儿是否有继承权?
32.哪些小孩可以被收养?
33.艘兼入席且各哪幽冬律?
34.收养的孩子是不是必须跟养父母姓?
35.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是否有赡养的义务?
36.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37.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
38.承包期内,承包方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但后来后悔,能否再承包土地7.
39.承包期内,女儿出嫁,但在婆家未取得承包地,能否保留原承包地?
40.承包方对承包荒沟等“四荒”所开垦的新增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吗?
41.土地承包的转包、转让、互换、入股怎样才能有效?
4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谁所有?
43.夫妻离婚,承包经营权怎样处理?
44.承包人去世后,继承人能否继承承包的土地继续承包?
45.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能否互换承包地?
46.承包方经常在外务工,很少回乡,承包地怎么处理?
47.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如何计算7.
48.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能否再申请宅基地?
49.买卖过程中货物损毁的风险如何承担?
50.买卖物的孳息如何归属?
51.王某买了一台电视机,可是发现电视天线是坏的,王某认为商家不可靠,想把电视机退了,其要求能实现吗?
52.分批买卖货物中某批次出现了问题,不符合要求,怎么办?
53.某人送给朋友一个暖水袋,后因暖水袋漏电,造成朋友受伤,某人是否承担责任?
54.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55.有份借款合同,但没有约定利息,合同到期时能否要利息?
56.租来的房屋漏水,承租人花费用修补了,承租费用该承租人出吗?
57.能把租来的房屋再转租他人吗7.
58.由于房屋紧张,承租人明知道房屋是危房,但仍租下来,后来承租人在合同期间找到安全房,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59.某人亲戚是某市汽车站客运司机,某人没买票就乘坐该司机驾驶的汽车,后发生交通事故致某人受伤,请问向谁索赔?
60.朋友无偿帮某人保管一幅名画,由于朋友家失火,画被烧毁,某人能要求朋友赔吗?
61.试用期间试用买卖物能退还吗?
62.救灾、抢险、教育等方面的赠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吗?
63.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把定制作品转给了第三人,造成了定做人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64.货物运输中承运人需要对货物的损毁、灭失承担责任吗?
65.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没有告诉保管人,造成保管物损失,保管人需要赔偿吗?
66.受托人处理委托人的事物,出了问题,由谁承担责任?
67.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差额由谁承担?
……
第二章 民事诉讼类
第三章 农村自治类
第四章 行政类
第五章 刑事类
第六章 行政诉讼类
附录 常见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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