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理论把政府也视作一自利性组织或集团,其决策可能会产生寻租现象,因此,政府是否真实地代表公共利益已经受到学者们的郑重质疑。“传统意义上国家的作用——界定财产权、实施合同、生产公益产品、纠正客观外在性——被人们认为是不争的事实;所有这些均与传统意义上的国家的公共利益理论相吻合,即政府应无私和有效能地代表公众利益,从而弥补市场上各类事物的不足。但事实上,许多政府的活动远远超过了上述范围,利用公共利益理论——至少不是经济学家们所提倡的理论——来解释当今政府的各项活动已经不可能。利用公共利益理论来对现时的政府进行描述是不完全的,或者说是失败的。该理论已经被另一种理论——政府再分配理论所取代。”“政府再分配理论试图将现代政府的许多活动解释为无论为公共利益干了什么都没有任何成效——也许在合理性与议事日程的水平上除外——而仅仅是受将财富从一个集团再分配到另一个集团的企图的促动。”“美国和英国的大量证据表明,与这种模式相一致,大多数政府活动将富人的财富以及贫穷者的财富再分配给受雇的中产阶级,中产阶级构成现代工业民主中最重要和最具影响力的集团。”政府代表公共利益的普遍观点受到的挑战深刻地反映出政府作为一个组织,显然在一定程度上如同个体一般具有一定自利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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