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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药品侵权责任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13787
  • 作      者:
    陈璐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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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璐,1979年生,湖南永州人,湖南大学法学院讲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博士。于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三篇(一篇为合著),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两篇;专著一部;参编国家规划教材三部: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和司法部项目各一项,主持省内课题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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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对药品侵权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具有现实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药品作为产品的一个类型,药品侵权必然有产品侵权的一般性特点。但从比较法上来看,药品的缺陷认定、因果关系的证明、侵权责任的承担以及救济机制的完善等诸多方面,学界应当做更为精细的研究,立法与实务应当有更先进的应对。其中蕴涵的法理是什么、我国的情况怎样,对这些相关内容进行系统整理、思考,对于完善我国药品侵权责任,甚至对于产品责任制度的完善,都有着重要意义。从《药品侵权责任研究》内容来看,作者不仅关注、研究比较法上的情况,也注意收集、分析中国药品侵权责任案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国际化与中国现实相结合,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分析,作出了具有说服力的结论。因此,这是一本凝结了一个有探索精神的青年学者的思考及成果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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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般情形下,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应当是直接遭受人身权侵害的本人,受到侵害致残,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被侵权人由于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死亡的,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其近亲属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18条亦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其中赋予近亲属的请求权并没有明确排除精神损害赔偿。综上,通过对《侵权责任法》作出的整体解释,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包括被侵权人和被侵权人死亡时的近亲属。可见,药品侵权责任中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的范围与药品侵权责任请求权主体的范围并不一致,前者的范围比后者的范围小。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顺序,《侵权责任法》没有规定。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其他近亲属为第二顺序。对此,实务部门倾向于遵从《精神损害赔偿解释》有关顺位的规定。
    (2)同时提起规则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禁止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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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药品侵权责任研究综述及选题意义/1
第一章 药品侵权责任概述/14
第一节 药品侵权责任/14
一、药品侵权责任的概念及特点/14
二、药品契约责任/15
三、药品侵权责任与药品契约责任的并存与竞合/18
第二节 药品侵权责任法律渊源/23
一、制定法/23
二、典型判例/28

第二章 药品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33
第一节 药品侵权责任归责原则/33
一、药品侵权严格责任原则的含义及发展/34
二、过错在药品侵权责任中的意义/39
第二节 药品侵权严格责任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则/42
一、损害事实/42
药品侵权贡任研究
二、药品缺陷/43
三、损害与药品缺陷之间的因果关系/43

第三章 药品/52
第一节 药品的含义/52
一、药理学、药效学意义上的药品/52
二、药政管理意义上的药品/58
三、产品意义上的药品/65
第二节 几种特定药品的属性/67
一、试验用药品/67
二、血液及血液制品/68
三、疫苗/72

第四章 药品的缺陷/74
第一节 药品缺陷概述/74
一、药品缺陷的定义/74
二、药品缺陷的类型/80
三、药品缺陷的证明/83
第二节 药品设计缺陷/87
一、药品设计缺陷的含义/87
二、药品设计缺陷的表现/89
三、药品设计缺陷的认定/95
第三节 药品制造缺陷/102
一、药品制造缺陷的含义/102
二、药品制造缺陷的表现/103
三、药品制造缺陷的认定/106
第四节 药品警示缺陷/111
一、药品警示缺陷的含义/111
二、药品警示缺陷的表现/113
三、药品警示缺陷的认定/124
第五节 药品营销缺陷/127
一、药品营销缺陷的含义/127
二、药品营销缺陷的表现/127
三、药品营销缺陷的认定/129

第五章 药品侵权责任主体/130
第一节 药品侵权责任主体概论/130
一、药品生产者/130
二、药品销售者/131
三、医疗机构/132
四、药品流通中的其他相关主体/133
第二节 药品生产者/139
一、药品生产者的认定及其范围/139
二、药品生产者的责任原则/145
三、药品生产者证明的难点及补救/148
第三节 药品销售者/149
一、药品销售者的认定及范围/149
二、药品销售者的责任原则/151

第六章 药品侵权责任形态/155
第一节 药品侵权责任主体内部的侵权责任形态/156
一、药品侵权责任中的替代责任/156
二、药品侵权责任中的连带责任/157
三、药品侵权责任中的不真正连带责任/160
四、药品侵权责任中的补充责任/164
第二节 药品侵权责任主体与其他责任主体之间的侵权责任形态/165
一、药品侵权责任主体对其他责任主体的替代责任/166
二、药品侵权责任主体与其他责任主体之间的不真正连带责任/166
三、药品侵权责任主体与其他责任主体之间的补充责任/169

第七章 药品售后警告与药品召回/174
第一节 药品售后警告义务/175
一、药品售后警告义务概述/175
二、药品售后警告义务的成立与履行/181
第二节 药品召回义务/186
一、药品召回义务的概念和性质/186
二、药品召回义务的成立与履行/191
三、药品召回义务在药品责任体系中的地位/196
第三节 违反药品售后警告义务、药品召回义务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200
一、违反药品售后警告、召回义务致害的归责原则/200
二、违反药品售后警告、召回义务致害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201

第八章 药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206
第一节 损害/206
一、损害的种类/206
二、多重损害事实/208
第二节 赔偿/209
一、赔偿请求权/209
二、赔偿范围与赔偿方式/212
三、损害赔偿原则与赔偿金的支付/223
四、药品侵权损害赔偿与相关配套救济制度/226

第九章 药品侵权责任抗辩事由/231
第一节 有效抗辩/231
一、绝对有效抗辩/232
二、相对有效抗辩/237
第二节 无效抗辩/237
一、非法药品之抗辩/237
二、发展风险之抗辩/238
三、药品缺陷无关己身之抗辩/240
四、无证生产、销售者之抗辩/241
五、受害人一般过失之抗辩/241
六、第三人行为之抗辩/241
七、免责条款之抗辩/243
参考文献/244
后记/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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