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成立于战后冷战时期,初衷在于军事和政治安全。尽管在《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确定的宗旨和目标中包含经济增长,但是在冷战时期,经济一体化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随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东盟逐渐把合作的侧重点由政治安全转向经济合作。1992年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上各国领导人就达成共识,发表《新加坡宣言》,通过《有效普惠关税协定》和《加强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从1993年起的15年内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力争通过推进贸易自由化提高合作水平和经济一体化建设,增强东盟的整体实力。1998年,东盟决定将建成自由贸易区的时间提前到2002年1月1日。自由贸易区的目标是促进东盟成为一个具有竞争力的基地,以吸引外资;消除成员国之间关税与非关税障碍,促进本地区贸易自由化:扩大成员国之间互惠贸易的范围,促进区域内贸易;建立内部市场。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6个老东盟国家已于2002年将绝大多数产品的区内关税降至0%~5%,但对新入盟国家降税时限有所放宽,越南于2006年,老挝和缅甸于2008年,柬埔寨将于2010年最终实现0%~5%的关税目标。2007年11月20日,东盟成员国领导人签署了《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成为东盟经济一体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指导性文件,并重申在2015年之前建成东盟经济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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