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西周的政府组织是一个持续变化的机体,并且各种职官被不断附加到现存结构之上。此外,本章表明西周早期政府可能标志着从以宗教为中心的商代政府模型中的脱离,这一点从带有一般性名称的政府部门,如“卿士寮”的设置上可以看得很清楚。“三有司”作为“卿士寮”的首要职能执行者与众多负责文书的史官一起,构成了西周政府的主体。研究还表明,西周中期的政府机构被快速区隔化,并且权威的阶梯化得到很大发展。这种变化的结果是,一个拥有清楚的官僚结构特征的政府的存在。廓清政府结构特征为西周政府其他方面的探讨奠定了基础。
第三章研究的是西周政府的行政程序,旨在复原它的运行规律。本章开始部分界定了西周政府运作的一些基本特征,如行政的空间范围、册命仪式、文书记录的使用以及各官署的位置所在。研究表明,西周政府的官员任命是一个非常经常性的和官僚性的程序。研究也表明,在王室及王室之外的地方区域行政过程中都普遍使用了文书记录。本章进一步说明,因处理不同事务的需要而发展出了一些行政分区,而这种行政分区也与西周中央政府中王室、日常民事政府以及军队组织的结构分隔大抵一致。同时本章也论述在日常民事和军事事务的实际处理过程中都已经形成了政令的阶梯化执行。本章的最后部分研究的是周王的行政作用,认为王到达不同建筑物在时间上不仅体现季节性特点,而且其专赴某处“官署”的行为看来也是按照了一定的惯例。总之,本章所论述的是,西周政府的行政程序中俨然已经发展出一些基本的规律与程序。
第四章研究的是西周王畿地区的社会与政治结构,明确指出渭河流域对土地的持有存在几种不同的方式,代表着三个极为不同的行政管理体系。王家的土地由负责王家内务事务的官员管理;而西周政府的地方政府管理在王畿地区主要城市中最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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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含夷
西周史的考察是一门结合着文献、文字、考古、历史多方面的研究,李峰先生对各方面的材料有充分利用,资料翔实,又有理论分析,是其突出特点。
——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