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海市政府将“组织1万名智障人士参与培训,康复,简易劳动,提高其日常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智障人士阳光行动”列为实事项目之一;2007年又将“完善全市240所‘阳光之家’建设,包括建立50所接纳轻度智障人士从事非正规就业的‘阳光工场’”列为当年的市政府实事项目。针对智障人士的社会融入的需求,“阳光之家”和“阳光工场”为智障人士提供了教育培训、康复训练、简单劳动、特奥运动、就业支持、家庭教育等综合性服务,为他们参与社会生活创造了条件。<br> 举办“阳光之家”和“阳光工场”并开展培训、康复等项工作,促进了智障人士的身心发展和社会融合;在以社区为基础开展综合性服务的同时,培养了一支面向智障人士的专业服务队伍。几年来,“阳光之家”和“阳光工场”工作人员付出了辛勤的努力,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智障人士管理工作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了城市文明的建设,形成了残疾人工作的示范效应。2007年,胡锦涛主席视察了虹口区曲阳路街道“阳光之家”,并指示要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的心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推广‘阳光之家’经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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