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又是我们奋斗的过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新主题。2006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构建“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2007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中更加明确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社会不断多元化、全球交往日益复杂化的背景下,和谐社会目标的确立具有高度战略意义。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