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近台山市的三溪村陈家所发生的事是个很好的例子。在丈夫不在家时,都说其妻子对他非常忠贞。但是,在美国的丈夫宁可相信他收到的来自一个村民的匿名信,告诉他他的妻子行为不道德。他立即回国,不问青红皂白,一进门就对他妻子拳打脚踢。虽然,最终他的家人和老乡把他拉开,他也向妻子道歉了,但妻子却严重受伤。
还有一个极端的例子,纽约市的一个洗衣工,离家已有二十多年。1934年他回到家里,听说他妻子住在广州,不仅对他不忠,而且在他不在时还怀了孕。他就跑到广州,开枪把她打死了。
家庭是社区里另一股非正式的机构势力,对妇女进行控制。丈夫移民国外的妻子不是和公婆住一起,就是和他们住得很近,很少有例外。她是在他们的严密管制下生活的。许多在美国结了婚的中国男人把钱寄给中国的男亲戚(经常是兄弟或当地其父系的头目),并且委托他们及其父母在给妻子钱之前,要检查妻子的忠贞和家中其他成员的身心情况。
此外,还有把道德准则强加于村民头上的正式机构势力:由剩下的单身汉和男劳力组成的、当地父系的头目领导的地方保安队伍,村民称他们为“散仔”,他们为当地头目服务。虽然这个保安队伍应该管理男人和女人的行为,但给女人的惩罚远远比给男人的严厉。不少研究和个人叙述都提到当地人称之为“浸猪笼”的惩罚方式。这种惩罚方式是把被指控的奸妇关在笼子里,笼子系上一个大石头,沉人河里。虽然我未能在与社区老人的面谈或当地的报纸或出版物中找到关于自20世纪头十年以来就有的这种做法的比较具体的材料,但这种惩罚的威慑始终不断出现,令人惊恐,似乎比实际执行惩罚还要致命。
下面叙述的是一个被称为“奸妇”的故事。一位名叫陈学的年轻移民,是新会县恒水地区高沙村人,他年纪很小时就离开家。他病得很厉害的母亲决定给她儿子成亲以继承家产,她怕她死后她丈夫的亲戚会把家产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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