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作了积极有效的努力。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明确提出了“全面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指出了当前进行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内容和基本方针。1999年中央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把解决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提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历史任务的战略高度予以认识。2001年,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强调“德治”和“法治”在社会、国家管理中的同等重要的地位,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好机遇。同年9月,中共中央又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加强新形势下的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纲领性指导。<br> 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新要求,胡锦涛同志提出要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中进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反映了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要求,为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评价体系和方向指导。他曾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始终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保障。2007年,在党的十七大召开之际,由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举办“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用来自群众身边的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感召群众,对于把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传播到千家万户,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渗透到人们的工作生活中,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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