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伙记时,经理很看不起我,用我们闽南话说就是:站着是颗松桐,躺来下像口棺材,很没有用。我自己心中有数,觉得他看不起我是应该的,我又没有什么才华表现出来。那时老板说,店里周转不灵,我认为店里不是亏本,只是积压得太多,我就想试试做一些事让人家认识我。当时我们店所在的地方,一个星期只有一个集日,平时只有散卖一点货物,我想若是把货搬到另外有集日的地方差不多厦门到同安的距离,就可以增加货物销售量,货物清点后多少由我负责。老板同意了,只是到那个地方要过一段公路和一条河流,我就请了一条几十吨的船父子三人的船,是小偷的头,一个会功夫的印尼人对公司很忠心,常在门外保护公司,来了流氓和小偷他就打招呼。我们先协调好,他睡的时候我不睡。开始做的时候,我们很小心,到那边排货、卖货的时候,就有很多扒手经过,都是他的朋友,我就冲了很多咖啡拿出干面包和几包三分钱的香烟来应酬,收买好当地的流氓,以后大家都成了好朋友。到日本人来的时候,这群人就被他们抓去做排长、连长,管普通的印尼兵。日本人倒台后,这些人都接管了印尼军队,以前印尼没有军队,警察都很少,这些人后来成了当官的,有钱人。有钱人都逃到偏僻的地区,避免跟日本人接触,而我什么也不怕,一直留在城市。所以我有很多人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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