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发展党内民主,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我们要从更加坚强有力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高度,把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任务切实落实好。”
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并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重申了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关于“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论断,并进一步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改革创新精神提高和完善自己”,通过走改革和创新发展之路,加快党内民主建设。《决定》对于怎样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完善党内民主,阐明了诸多的新认识、新观点和新举措,开创了党内民主发展的新路。
随着党的民主进程的不断发展,党内民主也开始有了评估标准,有了可量化的指标。2009年12月,中央编译局正式对外公布了“中国治理评估框架”。这是中国首次对评估社会治理状况给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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