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后,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改革,推进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成为每年两会上的一个热点话题。这一点在2003年两会上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该方案特别提出“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协调的要求,标志着我国政府机构改革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按照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顺利完成,调整和新组建的机构运转正常,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200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指出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严格控制编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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