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妇女解放运动必须与党的中心工作和斗争形式相结合
毛泽东同志指出,妇女解放运动既不能脱离党的中心工作而孤立地进行,又要在中心工作中有意识地促进妇女解放运动。从1927年创立人民军队之日起,中国妇女就成为人民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假如中国没有占半数的妇女的觉醒,中国抗战是不会胜利的。妇女在抗战中有非常重大的作用:教育子女,鼓励丈夫,教育群众,均须要通过妇女;只有妇女都动员起来,全中国人民也必然会动员起来了,这是没有问题的。”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妇女运动,是同生产斗争密切结合的,是在发动妇女参加生产劳动中发展起来的。1943年2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各抗日根据地目前妇女工作方针的决定》指出:“在日益接近胜利而又日益艰苦的各抗日根据地,战斗、生产、教育是当前三大要务,而广大的农村妇女能够和应该特别努力参加的就是生产,广大妇女的努力生产,与壮丁上前线同样是战斗的光荣的任务。而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文化水平、改善生活,以达到解放的道路,亦须从经济丰裕与经济独立人手。”②正是因为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目标是与无产阶级革命的奋斗目标一致的,因此,妇女解放运动伴随着革命的不断发展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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