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党的先进性最终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建设。
1.确保党员发展的先进性。
发展党员工作要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来进行,要放到党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把握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成绩。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二是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坚持不懈地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要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注意在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防止和纠正“分指标、卡比例”等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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