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体制内阻力”
张利华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教授、欧洲研究中心副主任
1978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自上而下地推进了政治和行政体制改革。恢复并发挥了全国人大的立法功能,重新划分了执政党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的职能和分工,初步建立起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逐步健全了以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为核心的三大诉讼法律体系;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进行了若干次机构改革,国务院正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然而,从目前的状况看,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进展比较缓慢,法治建设遇到重重阻力。而这些阻力主要来自体制内的一些干部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抵制”心理行为。
“体制内阻力”的表现
(1)“官场潜规则”。一些掌握实权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大会讲话及各种公开场合大讲官话、大话和套话,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奉行各自心照不宣的官场“潜规则”:办事得花钱,办不了的退钱;多开会造声势;报喜不报忧;出了问题内部消化,违规的事集体拍板;棘手的事就拖;捂不住了丢卒保帅;宁可用庸才;运动来了要重视,风头过了没啥事。
“办事得花钱”在一些领导干部那里贯彻得淋漓尽致。云南省原交通厅副厅长胡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4000多万元人民币。1995~2006年,胡星利用担任昆明市建委主任、规划局局长、分管城建副市长等职务之便,在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及市政建设中,通过打招呼、出面协调等方式,先后多次收受贿赂现金及房产价值超过1000万元。
一些人利用各种手段获取政治权力后,便把手中的权力当成换取钱财和实惠的手段,罗织关系网,任人唯亲,大搞权钱交易。在这样的政治生态环境中,“官场潜规则”日益风行。
(2)“暗箱操作”。“让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是近年来流行的一句话。“电子政务”在各地普遍开展,有些市县政府采取了“网上办公”的做法。但是,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网站只“报喜不报忧”,仅宣传自己的政绩,不公开政府部门的实际运作程序。更有甚者虚报数字,杜撰政绩。原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在任期间,通过房地产开发把GDP数字拉抬起来,大造“政绩工程”,宣传造势。在城建项目中,他暗箱操作,违法批租土地,收受巨额贿赂。贵州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方仁单独或伙同他人通过“暗箱操作”给承包商工程项目,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折合人民币677万余元。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暗箱操作”给权力腐败留下了空间,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由单一犯罪向有组织形式的犯罪发展,出现大量窝案和串案。绥化市委原书记马德、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的“三级连环腐败案”,共牵涉领导干部260多人,其中省级干部7人、厅局级干部30余人。其中,仅绥化市就被牵涉进去50多位党政“一把手”。而以阜阳市为代表的安徽省皖北地区所发生的“政治大地震”,共有18位县委书记落马,还挖出了安徽省原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原副省长王怀忠和阜阳市前后两任市长肖作新、李和中等一大批高官。
(3)“人治”作风。一些领导干部在公开场合大讲“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实际上却不读法、不解法、不执法,有些领导干部甚至屡屡触犯法律。兰州铁路局原总会计师(副局级)张宁利用职务之便,与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机构的相关人员勾结起来,挪用巨额公款投入证券市场,用于国债回购、购买股票牟利。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兰州铁路局共投入股市92.3亿元资金,未收回资金62.4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2.5亿元。
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把法律看做当官的制裁老百姓的工具,把程序视为牟取私利的工具。在他们心里,“领导的看法是最大的法”,“第一把手绝对真理”。领导的意旨既可以替代程序,又可以取消程序。一些担任副手的领导干部为了跟“一把手”搞好关系,采取“开会早到面带微笑,少做发言多听汇报,领导讲话反复强调,人事财政切勿干扰”的处事方式。副手和下属看“一把手”的眼色行事,助长了“一把手”的“人治”作风。
“体制内阻力”是如何形成的
首先是利益驱动,信仰缺失。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经济改革首先是在体制外开始的,在党中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方针指引下,农村土地承包制、乡镇企业、城市个体私营企业以及城乡农贸市场迅速生发,悄然打开了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大门。这些体制外的变革既给利益相关者带来了自身生活水平的提高,也给那些掌握政治和经济权力的党政领导干部带来了利益和实惠。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全方位铺开,引进外资,国企改制,企业股份化,扩大对外贸易,加入WTO,金融体制改革。除了下岗工人、失业和无业者外,几乎各个阶层的人都获得了程度不同的利益,生活有了较大改善。一些掌握实权的党政领导干部则在大搞经济建设的同时,大搞“权力寻租”,从而获取暴利。
政治体制改革需要人民民主和法制观念,需要主权在民、为人民服务观念,需要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价值观支撑。而那些丧失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仰,丧失了人民民主和法制观念的领导干部却用“官场潜规则”抵消正规则,用“关系网”阻碍“法治网”、用人治抵制法治、用“为民做主”代替人民民主就实属必然了。
其次是领导干部的体制内监督弱化。我国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后,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公务员,收到了良好效果。一大批有学历、有专业、有知识的年轻人进入了公务员系统。然而,我国现行党政干部的考核与晋升体制存在缺陷,成为阻碍政治体制改革的因素。党政干部管理体制的主要缺陷是没有建立由人民代表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和同级与下级的考核监督机制。
吉林省白山市原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李铁成犯罪后在监狱中吐露了其“卖官过程”:“通常情况下,每次调整干部时,组织部都要先把符合条件的人进行考核,然后把被考核的人员名单和结果交给主管干部的副书记。这个过程,我们叫‘端盘子’。副书记审核后,再把这个‘盘子’端给我,我认可后,再‘端’到常委会上去讨论,这就是正常程序。在这方面我绝对是按规矩办的,无论选谁用谁,我都是要走这个程序的。但在每次干部考核之前,我会召开书记办公会,先在会上定出个‘调子’。比如想把给我送礼的某个人从县里派下去提拔,或想让急于回城而给我送礼的某个乡镇干部回城,我就以他们的自身条件如年龄、工龄、学历、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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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