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看似有悖常理的事情,正好折射出李实崇高的官德与人格的魅力。遇到洪涝的时节,李实被迫搬到江边的一座双塔中避灾,“杜门著书,不问瓶罄”,然而,“吴中绅、士、农、贾,知与不知,喜馈公酒、米、布、绢,公亦不忍概却之”。李实遇到灾难,士、农、绅、商,不管是不是朋友,都向他伸出援助之手。其人格魅力,简直臻于极致。
人们不禁要问:一个仅仅做了两年不到的县令的李实,何以具有如此感人至深的人格魅力呢?
这就有必要论及李实的“不调停法”了。“不调停法”,是李实在回答巡抚时说的治县之道。他说:“知县(主持一县政务)用不调停法。若用调停,即有调停不到处矣。”
李实所谓的“不调停法”,其实际含义应当是:做官吏的,只要勤政廉洁、秉公执法,老百姓就会安守本分,社会上也就不会有或者很少有需要“调停”的事情了。李实在他短暂的从政生涯中,正是这样做的。
李实在“繁敝为天下最”的长洲任县令近两年时间,其全部积蓄仅有两百多两银子,以至他的儿子问他:“家累六百指,此奚以济?”他回答儿子说:“比吾离任时,库金积九万零,戒吏役毋妄窃。今窃多者死,窃少者刑。使吾一或不慎,今安得复见汝等哉!”
国库的积累是“九万零”,而他个人的积蓄只有“二百余金”。这“二百余金”是他薪俸的正当收入。他自己不贪污,也禁止吏役们“妄窃”,才会“库金积九万零”。李实对吏役是严厉的(“窃多者死,窃少者刑”),而对老百姓犯罪却是很宽容的(“刑狱立意求生”)。这样的官吏,怎么会不受到百姓的爱戴、上司的赏识呢?《传》载李实“平居未尝妄交游”、“性不喜纨绮,衣履至敝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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