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教”之“教”,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教化”,二是“宗教”,前者侧重于儒家思想的伦理性,后者侧重于儒家礼仪上的神异性。“教化”与“宗教”这两个方面,虽各有侧重,但又不可截然分割。在儒家“神道设教”的思想体系中,“神道”指向宗教的神异性,“设教”则指向现世的伦理性。由于传统儒家思想同时具有这两方面的属性,且这两方面又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关于儒家思想是否是宗教的问题历来聚讼纷纭、莫衷一是。在柳宗元关于儒家思想的论述中,他一方面大力宣扬儒家的现世伦理品格,另一方面又极力贬黜其神圣、神异趋向,希望儒家思想在规范社会秩序、提升人的道德理性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所以,着眼于柳宗元的思想体系,本章标题中的“儒教”一词是在“教化”意义层面上使用的。
关于柳宗元的思想归属问题,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现的研究文章甚多,几乎用同一种声音在呐喊:柳宗元是法家!这种研究,一方面把柳宗元“炒”得炙手可热,另一方面也把他的真实思想深深掩蔽起来。80年代,人们开始对柳宗元的哲学思想进行重新定位,现在对其儒家思想归属基本没有疑义了。柳宗元的儒家风范,最突出的莫不过于“民本”思想,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已经很多,本书不再作为讨论的重点。本书所关心的是,柳宗元是如何建构其儒家思想体系的。概言之,柳宗元儒家思想体系的建立,是通过对“孔子”思想的创造性诠释来完成的。柳宗元把儒家“道统”的核心归于“孔子”,再通过去除汉代以来附加在“孔子”身的神圣、神异蔽障而凸显其“大公之道”与“生人之意”两大方面,以此作为儒家思想的“真精神”,然后从道器不二的思维方式出发,把儒家思想在各个方面的具体表现统统纳入“大中”这一理论框架之内,从而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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