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亚里士多德研究,僭主拥有民主制和寡头制的所有坏的特点,这是极为明显的。和寡头一样,僭主的目的是获取财富,因为只有据有财富,僭主们才能维持卫士和他自己的奢华生活。他们和寡头一样地不相信人民,剥夺人民的武装,压制人民,甚至把他们驱逐出城邦。另一方面,从民主制那里,僭主们又学会了向贵族开战的本领,他们或公开或隐密地摧毁贵族的势力,甚至放逐他们。因为贵族是他们的有力对手,是他们攫取权力的绊脚石。极端民主制就是僭主制,君主和贵族都反对僭主制,因为君主制和贵族制其实与立宪制极为接近。僭主们要保住自己的权势和地位,就一定要削平具有竞争力的势力,压制地位过高的人,处死信仰虔诚的人,禁止公餐制、俱乐部、教育等等,为了做到这一点,就一定要依靠自己的军队,反对任何可能鼓起臣民勇气和自信的东西,如禁止自由集会;就一定要采取各种手段阻止人们互相了解,因为那样会促进人民间的信任和团结;就一定要强迫所有的人公开自己的生活,以便更好地控制他们;就一定要他们学会卑下。总之,僭主一定要学会波斯人和“野蛮人”那样的本领。此外,僭主还要尽一切可能了解所有臣民的所作所为,要使用奸细,制造公民间的不和,使他们贫弱下去,迫使他们不停地劳作,以免有余力蓄谋推翻自己。僭主的另一项实践就是大幅度增加税收,他们还喜欢发动战争,这样既可使臣民永远有事可做,而且永远需要一个领袖。国王的权力由朋友支持,僭主却不相信任何人,因为他知道所有的人都想推翻自己,而且他们有这个力量。僭主们之所以会有如此恶劣的品质,是由他们的本性决定的。亚里士多德认为:“除了自己的私利,僭主对任何公共利益了无尊敬之意,他的目的只是享乐,而国王的目的却是荣誉。……僭主追求富有,而国王却追求名声。”①根据这种认识,亚里士多德把僭主制列为最恶劣的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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