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设计概算与施工图预算
第一节 设计概算概述
一、设计概算的概念
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的图纸及说明,利用国家或地区颁发的概算指标、概算定额、设备材料预算价格、工资标准各项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指标)、建设地区自然、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按照设计要求,编制和确定的建设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阶段,根据设计要求对建设项目投资额度的概略计算,是投资估算的延伸和细化。设计概算投资应包括建设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试运行到竣工验收等的全部建设资金。
采用两阶段设计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设计概算;采用三阶段设计的,技术设计阶段必须编制修正概算。
二、设计概算的内容
设计概算可分为三级概算,即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建设项目总概算。编制时,由单位工程概算开始,汇总单位工程概算得出单项工程综合概算,最后形成建设项目总概算。所以,总概算反映了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建设费用。设计总概算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即为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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