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与特稿<br> 我国高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实现国际互认——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国际互认协议在堪培拉签署<br>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与英联邦建筑师协会,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美国建筑学教育评估委员会、加拿大建筑学教育认证委员会,韩国建筑学教育评估委员会,澳大利亚皇家建筑师学会,墨西哥建筑学教育评估委员会,于2008年4月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共同签署了《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认证实质性对等协议》(简称《堪培拉协议》)。<br> 《堪培拉协议》是第一个关于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国际多边互认协议。它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建筑师协会(UNESCO—UIA)发起,各国建筑学专业评估认证机构经过三年多共同协商签署的。协议的主要内容是:①签约备方相互承认对方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认证体系具有实质对等性;②签约各方相互认可对方所作出的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结论;③经签约成员评估认证的建筑学专业点,在专业教育质量等各主要方面具有可比性,达到签约各方相互认可的标准;④经任—签约成员评估认证的建筑学专业学位或学历,其他签约成员均予承认。《堪培拉协议》是国际建筑教育评估认证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我国首次以发起成员身份签署国际专业教育评估互认协议,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我国建筑学专业教育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利于我国建筑专业人才取得国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进入国际建筑市场,有利于促进中外建筑专业留学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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