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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联规定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35918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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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律法规关联规定系列1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联规定(注释应用本)》特别针对法律法规条文理解与适用的需要,突出对于重点法律文件的注释解读与应用扩展。多元化的注释来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立法与司法部门对法律条文的权威解读以及对法律具体适用的司法解释与司法文件等,并且将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裁判要点融入条文应用中,为读者学习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最便捷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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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交通事故因伤致残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就医治疗的赔偿项目外,赔偿其因增加生活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是指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当事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26日,法释[2003]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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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法律要点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基本原则】
第四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及实施】
第五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辖】
第六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第七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发展要求】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机动车登记制度】
第九条【注册登记】
第十条【机动车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机动车上道行驶手续和号牌悬挂】
第十二条【变更登记】
应用1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不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机动车安检】
第十四条【强制报废制度】
应用2 报废汽车、拼装车上路行驶的处罚
第十五条【特种车辆标志图案的喷涂和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安装、使用】
第十六条【禁止拼装、改变、伪造、变造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和道路交通事故
社会救助基金】
应用3 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与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费用的区别
应用4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的认定
第十八条【非机动车的管理】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入
第十九条【驾驶证】
应用5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不以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机动车驾驶培训班作为条件
应用6 未按时领回吊扣期满的驾驶证情况下继续驾驶机动车可按无证驾驶处理
第二十条【驾驶培训】
第二十一条【上路行驶前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安全驾驶】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定期审验】
第二十四条【累积记分制度】
……
关联规定
实用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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