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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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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配套规定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36724
  • 作      者: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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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治安案件中受害人能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哪些治安案件可以调解处理?
    刑事处罚执行完毕后六个月内又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是否要从重处罚?
    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是否可以一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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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配套规定(实用注解版)》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为线索,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收录与其密切相关的配套规定,并在此基础上予以精要的实用解答,以便广大读者及时解决常见法律问题。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配套规定(实用注解版)》在内容和体例上做如下安排:
    ①法律条文 以法律条文为核心,精心标注条文主旨,撰写法律术语、条文注解和配套索引,帮助读者检索和理解相关法律条文及其具体含义。
    ②实用问答 针对日常生活中的常见法律问题,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规定和实务经验编写实用问答,帮助读者防范法律风险和解决法律纠纷。
    ③配套规定 根据配套索引所列关联法规,收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对于新近修改的法律附录新旧条文对照表。
    ④法律文书 根据法律条文及其配套规定,收录、编写相关法律文书的示范文本或者参考样本,供广大读者参考,以便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⑤流程图表 根据法律条文及其配套规定,按照法律实务操作的具体要求,制作流程图表,以便广大读者依法、及时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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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赔偿的途径】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条 【行政赔偿的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第十一条 【根据损害提出数项赔偿要求】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 【赔偿请求人递交赔偿申请书】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三条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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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和特征】
问答 李某在一年时间内连续5次盗窃他人财物,但是每次盗窃的财物价值都不超过500元。李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第三条 【处罚应适用的程序】
问答 如果《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就同一问题的规定不一致,应如何适用?
第四条 【适用范围】
问答 办理外国人、港澳台居民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与办理中国大陆居民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有什么区别?
第五条 【基本原则】
问答 行政机关的内部规定能否作为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据?
第六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七条 【主管和管辖】
问答一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居住地在甲地,违法行为发生在乙地,危害结果发生在丙地,应该由哪个地方的公安机关管辖?
问答二 地方公安机关与铁路、民航、港口、森林公安机关在治安案件管辖权上如何划分?
问答三 因海上渔事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第八条 【民事责任】
问答一 治安案件中受害人能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问答二 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是否可以裁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调解】
问答一 哪些治安案件可以调解处理?
问答二 适用调解的案件经调解没有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该如何处理?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条 【处罚种类】
问答一 行政拘留前因同一行为已经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可否折抵拘留时间?
问答二 公安机关可否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 【查获违禁品、工具和违法所得财物的处理】
问答一 追缴和收缴有何不同?
问答二 违法嫌疑人携带的物品来源不清,又查不到失主的,是收缴还是返还违法嫌疑人?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违法的处罚】
问答 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造成的损害由谁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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