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工商部门参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有利于推动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工商部门承担着市场准人“看门人”、市场秩序“守夜人”、消费者权益“守护人”的职能。党的十六大以来确立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全方位覆盖了工商部门的职能特点。工商部门主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通过市场准入环节的调控、社会经济秩序的管理、对投资人和消费者的服务,构建一个政府主导、多元参与、互动合作、共同治理的社会管理格局,对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工商部门参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工商部门执行498部法律法规规章,占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近一半,涉法量居所有政府部门之首。首都工商面向2 000多万消费者和150万市场主体,许多职能关系民生、关系经济秩序、关系消费者权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要想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既要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要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实现保障社会经济秩序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有机统一,树立良好政府形象,工商部门就必须重视发挥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多元主体的能动作用,顺应社会转型和时代要求,构建良性互动的社会关系。
第三,工商部门参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有利于应对新形势下面临的挑战。随着市场主体的迅速发展、多元业态的形成、新型交易方式的出现,工商部门的监管领域不断扩大、职能不断增加、风险不断加大、任务日趋繁重,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商品质量、经济秩序、消费维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但受到体制和编制的限制,工商有限的执法资源不能满足实现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因此必须在社会管理创新上寻找出路,在推进工商部门自身职能转变上下苦功夫。
第四,工商部门参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将会产生示范性的社会影响。工商部门实施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系,是一支重要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力量,履职涉及面广、影响大,它不仅保障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统一市场监管体系的建立,它的职能转变必然会推动多层级、多区域管理的变化,产生广泛社会影响,为整个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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