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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土地案件办案高效手册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37950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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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一站式解决法律纠纷,法律依据解读运用,权威案例指导参考,文书图表办案常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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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第一部分法律依据·理解与适用:本部分以该类案件最重要的法律条文为主线,逐条标注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并对重难点条文进行注释和解读,有针对性地对司法实践问题进行阐释,帮助读者准确掌握法条核心,避免适用法条的失误。第二部分典型案例裁判规则:“例以辅律”,本部分一是精选了该类案件的权威指导案例,均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及相关渠道;二是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各级法院终审案件进行了裁判规则的归纳,达到以案释法、办案具体借鉴的目的。第三部分办案工具箱:本部分收集整理与该类案件相关的常用法律文书、流程图表和赔偿计算标准等,辅助读者高效办理该类案件。附录:列明《办案高效手册丛书:土地案件办案高效手册》所涉及的法律文件目录,以便读者快速查找相关文件,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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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9条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依照本办法第五、六、七、八条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
    理解与适用
    在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与地质矿产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合并组建了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被确定为我国中央一级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中央政府2003年决定在全国实行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体制,以进一步加强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强化省一级人民政府对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继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确立后,国务院又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及其办公室,向地方派驻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代表国家土地总督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国土资源部在土地管理方面主要有哪些职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国土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有关规定,国土资源部在土地管理方面的职能主要有:(1)拟定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发布土地资源管理的规章;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政策;制订土地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2)组织编制实施全国性及区域性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监督检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4)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5)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6)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制定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7)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定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8)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9)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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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土地案件法律依据·理解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基本土地制度
第三条 土地基本国策
第四条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第五条 土地管理机构设置
第六条 守法义务与检举、控告权
第七条 奖励措施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 土地所有权归属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
第十条 集体所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第十一条 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第十二条 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土地登记的效力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六条 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七条 编制依据和规划期限
第十八条 规划权限
第十九条 编制原则
第二十条 编制要求
第二十一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
第二十二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四条 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第二十五条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第二十六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
第二十七条 土地调查
第二十八条 土地分等评级
第二十九条 土地统计
第三十条 土地利用动态监测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三十一条 耕地占用补偿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利用
第三十三条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第三十四条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第三十五条 土壤改良与提高地力
第三十六条 节约使用土地
第三十七条 闲置、荒芜土地的处理
第三十八条 开发未利用土地
第三十九条 开垦未利用土地
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
第四十一条 土地整理
第四十二条 土地复垦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四十三条 建设用地的申请
第四十四条 农用地转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国家建设土地征收
第四十六条 征地方案的实施
第四十七条 征地补偿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第二部分 典型案例裁判规则
第三部分 办案工具箱
附录 本书所涉法律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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