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新条例中旅游、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监管的责任分工更为明确。旅行社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清晰、针对性高、操作性强,违法处罚力度比较大。《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将促进旅行社管理工作重心的转变和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二,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正确履行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合法权益的职责,强化公共服务的职能。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和保障旅行社合法权益,在《条例》中体现了对立统一。《条例》专设一章(17个法条)明确规定了对旅行社经营规范的要求。在立法目的上,明确体现了为旅游者维权拓宽渠道、提供便利的原则。在立法内容上,重点突出体现了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如对现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的完善,以及对旅游合同的基本内容作了尽可能详细明确的要求,都是立足于更好地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明确保护,同时有利于合法经营、规范经营的旅行社的利益。对违规旅行社法律责任的追究也有利于建立公平、合理、竞争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符合旅行社行业的根本利益。
第三,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顺应旅行社行业发展的规律要求,促进行业发展的转型升级。《条例》设置较低的旅行社市场准入门槛,放松对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行政规制,为旅行社企业之间的业务合作与委托建立规范、合理的责任体系,这些规定都有利于引导旅行社在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条件下形成分工合作的批发零售体系。尽管体系的完全建立完善还需要较长时间,但是制度设计的基本方向是明确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在依法行政的同时,促进行业向符合市场规律要求的方向科学发展。
问: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贯彻实施《条例》方面还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一是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要制订学习培训方案,组织培训旅游行政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旅行社从业人员,重点是加强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也期待能够通过广大新闻媒体帮助旅游者了解、熟悉有关法规制度,以便旅游者正确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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