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5:若以未来的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担保,应特别关注什么风险?
回答:应对药品采购环节采取控制措施,确保药品经销商确实履行其与医院之间的药品供销合同,以使未来的应收账款成为医院需履行的确定的付款义务。
注意:在药品采购环节,银行应采取控制措施包括:①采用“购销通”模式,要求药品生产商直接将药品发送至医院,该模式下,可以要求生产商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②要求生产商承担差额回购责任,即将“差额回购”模式与应收账款质押模式对接;③如,果前述两项安排不能实现,建议对采购环节的药品运输进行监管,在条件具备时办理动产质押担保(或浮动抵押担保),但在法律风险控制效果的角度而言,该项措施弱于前两项措施。
问题6:银行对授信申请人叙做保理业务时,要求买方(医院)确认应收账款对账单。但强势医院只接受征询函替代应收账款对账单并只有医院下属药剂科签章。①征询函代替应收账款对账单能否作为确认应收账款的依据?②医院下属科室的签章是否有法律效力?
回答:①在保理业务中征询函能否代替对账单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征询函的内容是否对欠款单位、欠款金额、欠款时间等要素有清晰明确的表述;二是征询函的回复主体是否有权作出答复。若以上两个条件都具备,则此征询函具有对账单的功能,可以作为确认应收账款的依据。②医院下属科室的签章行为是否有法律效力,也取决于医院对使用科室的章是否有明确的授权,如果是医院刻印的并有相关内部授权则可以代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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