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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公司法适用与审判实务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32979
  • 作      者:
    张海棠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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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公司法是与市场经济发展最为息息相关的一部法律,作为公司经济生活中的根本大法,是投资兴业的总章程。新公司法实施数年了,而今,这部法律已全面渗入商业生活和法律实务的每一个角落,公司、股东、债权人等市场主体纷纷通过新公司法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法官、律师等法律界人士也在通过新公司法实现他们对法律正义和社会效率的信仰和追求。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丰富多彩的法务实践、纷繁浩杂的审判难题,要求密切结合法律实务,对新公司法的重要制度进行深度地理解与分析。《公司法适用与审判实务(第2版)》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立足于实践的复杂性和丰富性,既对新公司法制度本身进行深入而全面的研究,对公司法适用中的争点和难点进行了详细地分析和解答,同时又对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点评。
    《公司法适用与审判实务(第2版)》自2009年第一次出版以来,得到了读者的好评和肯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公司法适用与审判实务(第2版)》全面修订,丰富了公司设立、股东权利、股权转让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结合最新理论前沿和审判实践,新增了实务疑点、难点问题和典型案例,以期对公司法律实践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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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法调整的公司种类
    条文精解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是关于本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在我国,公司是指股东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股东以出资额或所持的股份为限对其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对公司的分类,在不同的法系中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划分。在大陆法系各国公司法上具有意义的则是以股东承担的责任不同为标准对公司进行的分类,即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学理上,以信用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其人资两合公司。各国目前主要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本条确认的公司形态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出资人或者股东所组成、所有出资人或者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形式。其特点主要有:1.是资合公司,但具有较强的人合性。股东人数不多,相互间的合作主要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2.各股东出资组成公司资本,但这些资本不需划分为等额股份;3.不对外公开发行股票;4.设立程序相对简单,对注册资本要求较少,设立成本较低;5.公司的治理结构相对灵活,规模小的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或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或监事;6.因具有较强人合性,其股东的权利转让有较大的限制,不能自由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指按法律规定将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形式。其特点主要有:1.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尽管股东人数较多,但绝大多数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而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发生影响;2.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其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3.设立需履行相对严格的程序,对最低注册资本有较高要求,募集设立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遵守有关证券法律的规定;4.一般须有健全的治理机构,必须设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上市公司还要求有独立董事;5.公司的股份一般可自由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各自不同的属性和特点决定了二者在功能上的差异。一般来讲,有限责任公司适合中小企业,一方面具有股东向心力强、设立要求较低、设立程序较为简便、不易受证券市场影响等优点;另一方面又由于其自身的投资特点,难以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信程度和企业规模。股份有限公司则适合大中型企业,一方面具有集资迅速、规模大、管理专业化程度高、股份转让方便等优点;另一方面具有股东分散而向心力弱,设立要求较高且程序较为繁琐,生产受证券市场影响大的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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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法调整的公司种类
·实务难题
1.我国公司法适用的公司类型范围为何仅限于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2.我国公司法适用的公司类型范围为什么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本法为什么没有明确规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投资企业等企业,如何理解公司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的关系?
二、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
·实务难题
4.新旧公司法对公司法人财产权的规定有何不同?
·案例释评
1.股东滥用权利下的公司人格认定
三、股东权利
·案例释评
2.公司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四、公司登记
五、公司名称
六、公司性质变更?
·实务难题
5.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七、公司住所
八、公司章程
·实务难题
7.公司章程与公司设立协议有何区别?
8.制定公司章程需注意哪些问题?
·案例释评
3.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所作的限制性规定是否有效?
九、经营范围
·实务难题
9.如何认定公司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效力?
·案例释评
4.违反国家特许经营的规定,委托协议被认定无效
十、法定代表人
·实务难题
10.如何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为的法律后果?
十一、分公司与子公司
·实务难题
11.分公司可否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参加诉讼,如准其参加诉讼,谁享有实体上权利和义务?
十二、公司的转投资
十三、公司转投资及对外担保
·实务难题
12.违反本条规定,签订的对外投资或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
13.涉及公司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尽到何种注意义务?
14.新、旧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差异何在?
15.公司在票据上进行背书或书写保证的行为是否属于《公司法》
第16条所指的担保,是否需要形成决议?
·案例释评
5.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被认定无效
十四、股东禁止行为
·实务难题
……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七章 公司债券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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