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冬梅,1968年生,内蒙古人。1989年毕业于上海大学文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商法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市博景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业务领域1993年开始律师执业,主要为大型企业、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业务专长为公司兼并与收购、知识产权、项目顾问、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及大型设备招投标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领域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主要社会兼职: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汽车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常委、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海淀区律师协会理事、海淀区律师协会事务所管理和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
主要社会荣誉,2008~2010年年度全国优秀律师、北京市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北京市海淀区优秀律师、首都民族团结先进个人。
甘培忠,1956年生,甘肃兰州人。1983年、1989年、2005年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经济法学博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研究领域:经济法、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等。多次参加国资委和北京市国资局的有关立法咨询工作。
主要学术成果:《企业与公司法学》(独著)、《企业法新论》(独著)、《公司控制权的正当行使》(独著)、《中国经济审判》(主编)、《中国经济法律百科全书》(副主编)等。在《中国法学》、《北京大学学报》、《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法学类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逾60篇。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人大法工委咨询专家、北京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咨询专家委员等。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海上市)、河南雏鹰农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小板上市)、北京奥德赛化学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深圳创业板上市)独立董事。
主要社会荣誉:1999年被北京市法学会评为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11年获北京大学优秀教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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