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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新编金融法小全书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26879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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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模范法典,业务必备。法学专家与实务界领先人士精诚合作,集数十年法规编纂之经验,由法律专业出版机构强力推出。创新体例:突破同类图书之编辑通例,于法律中附加条文主旨、主体法结合关联法规,同时收录该领域的典型案例和文书范本。极速检索:广泛收录该领域业务所需法规,科学分类,精致编排,尽呈检索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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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新编法律小全书系列:新编金融法小全书8》采用最新之编注体例,收录与金融监管、金融企业、负债业务、信贷业务、支付结算业务、外汇业务、信托以及金融违法犯罪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190余件,同时精选与之相关的文书范本、实用图表和典型案例,内容全面、编排科学,是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法处理金融纠纷,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必备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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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二十六条 受益人在交单期或信用证有效期内向开证行交单收款,应向开户银行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和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并出具单据和信用证正本、信用证修改书正本。开户银行收到凭证和单证审查齐全后,应及时为其向开证行办理交单和收款。
    第二十七条 开证行在收到议付行寄交的委托收款凭证、单据及寄单通知书或受益人开户行寄交的委托收款凭证、信用证正本、信用证修改书正本、单据及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的次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及时核对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是否相符。无误后,对即期付款信用证,从申请入帐户收取款项支付给受益人;对延期付款信用证,应向议付行或受益人发出到期付款确认书,并于到期日从申请入帐户收取款项支付给议付行或受益人。
    开证行付款后,应在信用证正本背面记明付款日期、业务编号、增额、付款金额、信用证余额、开证行名称,加盖业务公章,并将信用证来单通知书连同有关单据交开证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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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金融监管
综合
中央银行监管
(1)內部管理
(2)人民币与现金管理
(3)金银管理
(4)国库管理
(5)金融价格管理

二、金融企业
商业银行
(1)机构管理
(2)市场准入
(3)风险控制
(4)公司治理
政策性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法律责任

三、负债业务
储蓄存款
同业拆借
金融债券

四、信贷业务
综合
对公授信
对私授信
不良资产

五、支付结算业务
票据管理
票据承兑与结算
结算账户管理

六、外汇业务
外汇管理
外汇账户管理
结售汇业务

七、信托
八、其他业务
九、金融违法犯罪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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