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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公司法的制度解析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467564
  • 作      者:
    张舫著
  • 出 版 社 :
    重庆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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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舫,民商法博士(1997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佛罗里达大学访问学者(2006年1月至2007年1月)。出版专著5部,并在《现代法学》《法学》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代表作为《公司收购法律制度研究》《证券上的权利》《公司控制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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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重大法学文库·恢复建院十周年纪念丛书:公司法的制度解析》从理论上对我国公司法的主要制度进行解读,并对我国公司法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完善建议。全书分为三大部分,共七章。第一部分从公司法的发展、公司基本要素的角度,对我国公司法总则部分进行解析;第二部分对有限责任公司制度进行解析;第三部分,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对股份公司制度进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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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董事会的成员
    依据《公司法》第45条第1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至13人组成。设董事长,也可以设副董事长。
    实践中,很多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股东经协商分配,以达到股东间控制公司权力的平衡,公司章程可规定董事会成员在股东之间分配的方法,也可以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产生的办法。如果公司章程未作规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了职工董事。按该款规定,对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并没有要求其必须设职工董事,但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该要求的立法目的不清楚,是为了显示国有公司职工当家做主?还是为表明国有公司职工的利益更需要保护?实践中,国有公司职工董事没有发挥任何作用,有的国有公司,职工董事由工会主席或者纪委书记担任,这种职工董事“贵族化”的现象,进一步表明,在我国现有体制下设置职工董事,最终只是徒有其表的形式而已。
    (二)董事的解职
    如果不是经股东会选任,而是按公司章程规定任职的董事、董事长,股东会、董事会不得通过罢免决议解除其职务。公司章程之所以对董事分配方法作出规定,是因为少数股东要防止多数股东利用其持股优势独霸公司控制权。如果允许股东会通过罢免决议来解除董事职务,则这一防御手段将被多数股东瓦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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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企业组织的嬗变——所有与经营的分离
第二节 所有与经营分离后的代理成本问题
第三节 从特许主义到准则主义——现代公司法的出现

第二章 公司的法律属性及构成要素
第一节 作为法人的公司
第二节 公司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公司的能力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第二节 出资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与设立中的公司

第四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的取得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

第五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一节 股东会
第二节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第三节 一人公司的特殊规定

第六章 股份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其问题
第一节 股份公司的治理模式与理论
第二节 所有者控制治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 股权分散与公司治理——以美国为例
第一节 股权分散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第二节 机构投资者的作用与增强股东权

第八章 德国和日本的金融机构控制
第一节 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第二节 两种股权结构的比较

第九章 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
第一节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制度
第二节 股权结构带来的问题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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