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玄卿,女,韩国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是中国人民大学第一位正式外籍教师。自1998年开始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获得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及博士学位。毕业后留院任教,研究领域为中国民法、比较法、医疗侵权和人权法。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外事工作委员会韩国法项目主任、韩国法研究所副所长兼秘书长。
代表性成果:《韩国实施的简介》,载《环球法律评论》2007年第4期;《论韩国民法对所有权的限制》,载《河北法学》2010年第6期;《韩国房地产市场投资法律制度的借鉴与启示》,载《判解研究》2007年第1辑;[韩]《关于中国物权法上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研究》,载韩国核心期刊《岭南法学》2008年4月第26号;[韩]《现代中国法概论》(合著),韩国博英社2009年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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