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岁末,新一卷的网络法律评论又与读者见面了,本卷的主题是“互联网与创新社会管理”。
“专题链接”中刊登了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四位博士的论文,他们分别从不同角度阐释了网络时代政府应如何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以适应网络发展带来的社会变迁。步超的“微博”冲击一文提出我国现已形成了与网络舆情管理相关的配套法规,但微博技术对现有的管理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应以此为契机以法治化建设推动网络舆情管理制度建设。俞祺的文章发表时已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博连读生,他同样选择了“微博”作为文章论述的出发点,提出政府应对微博这一新的传播工具善加利用,为法治的发展以及《宪法》上公民基本权利的落实服务。梁景瑜博士将法案网络征求民意作为文章的中心论述点,他认为法案征求民意是我国宪政架构的必然要求,是主权代表者就法案征求主权者同意,发现主权者真意的工作机制,而网络技术的发展为法案征求民意提供简便、快捷的工具,大大降低了法案征求民意的成本。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林华博士多年来一直是北京大学公众参与中心组织的行政公开测评项目的核心人员,他结合多年的项目运行和参与经验对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公众参与进行了探讨,指出网络技木的发展可以为完善公众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某些独特的路径。
本卷的“学术BBS”则摘取了若干新热点进行研讨。在网络治理方面,刘丹的“网络实名制的法经济学分析”运用现今流行的法经济学分析方法对我国应否以及如何实施网络实名制进行了研讨,得出了以下结论:我国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并不必然优于匿名制,二者各有利弊,而在寻求改善网络匿名弊端的方面,结合法律均衡理论宜遵循客观规律。“网络世界里如何被遗忘”一文分析了欧盟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最新进展,提出我国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应有统一的立法、专业的执法机构、立法与自律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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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