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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互联网法律法规汇编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1208304
  • 作      者:
    张平, 郭凯天主编
  • 出 版 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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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曾经的互联网,因其架构与代码的开放性仿佛是一片不可触摸的“净土”,人们在其中自由“冲浪”,鲜有现实法律的触手可以对其规制。然则,当人们惊叹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发展和享受种种便利时,也越来越多的受其困扰,法律对互联网的规制已是必然。特别是当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网三网融合后,法律问题变得更为复杂,面对一个我们还无法预计其发展前景的网络社会,“良法善治”尤显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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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兼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兼任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科技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科技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
    重点研究领域为知识产权法、互联网法。曾主持十余项国家级研究课题,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多部著作和编著,主编《网络法律评论》、《互联网法律通讯》。
    郭凯天,腾讯公司高级副总裁。经历了腾讯由几十人的小公司成长为近万人的中国第一大互联网公司的发展历程,也亲身参与和见证了中国互联网产业飞速发展的历程,对中国互联网产业有着深刻的认识和见解。
    兼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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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网络法律文库·中外法律法规系列:互联网法律法规汇编》将择优资助出版国内外在互联网制度建设、实务发展和学术研究领域的最新成果,以便于我国读者从多层次认知、思索和研究互联网的历史、现在与来来。孩们希望各领域的专家学者、业界贤达能够支持我们的追求,向这套丛书提供高质量的作品,为提高中国互联网的学术研究水平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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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网络安全法
    综合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法规类别】行政法规
    【文 号】国务院令第147号
    【发布时间】1994.02.18(2011.01.08修订)
    【发布主体】国务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重点维护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适用本条例。未联网的微型计算机的安全保护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 公安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国家安全部、国家保密局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二章 安全保护制度
    第八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九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条 计算机机房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计算机机房附近施工,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十一条 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运输、携带、邮寄计算机信息媒体进出境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
    第十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有关使用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
    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 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由
    公安部归口管理。
    第十六条 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具体办
    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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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编 监管法
一、网络安全法
1.1 综合
1.2 网络国家安全
1.3 网络国家秘密
1.4 网络公共安全
二、网络基础设施与基础资源
2.1 综合
2.2 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2.3 域名、电子邮件
三、电子政务法
四、网络服务法
4.1 综合
4.2 个人信息保护
4.3 网络信息服务监管
4.4 网络游戏
4.5 网吧治理

第二编 保护法
一、网络民事立法
二、网络知识产权法
三、网络竞争法
四、网络刑事法
五、网络救济法

第三编 促进法
一、互联网产业促进法
二、电子商务法

第四编 行业自治规范

互联网常用备案与许可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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