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应急权是突发状态下,政府为保护公共利益、恢复正常秩序,超越正常状态下的行政权限和行政程序而行使的行政权。笔者侯晓蕾通过对国内外应急权产生与发展的梳理,阐释了以下三个问题:第一,国内外对行政应急权的研究是从政治学到法学,再到宪法学、行政法学这三个层次的。政治学角度研究试图解决“非常状态”下“国家自我保护”的权限问题;宪法学角度研究试图寻找“非常状态”下保护公民权利的范围;行政管理学角度研究试图构建高效、联动的应急机制;行政法学角度研究试图在效率与公民权利保护之间寻求某种平衡。第二,行政应急权并非孤立于常态下的行政权力而存在,恰恰相反,行政应急权是以正常状态下的行政体制为基础,因此对我国行政应急权的研究是以我国国情为基础的研究,深刻剖析我国现有行政体制的不足才是解决“条外有条”、“块外有块”的根本。第三,笔者借用周永坤先生的网络型权力结构模式,尝试以行政应急主体的权力配置为核心构建我国的行政应急权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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