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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贫困问题的环境法应对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0206535
  • 作      者:
    任世丹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检察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可借复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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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任世丹,1981年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现为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环境法基础理论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的研究。
内容介绍
    《比较环境法文丛:贫困问题的环境法应对》选取环境和世界贫困的关系为切入点,依照应对什么、为何应对以及如何应对的研究思路,讨论了环境法应对能力范围内的贫困类型,分析了环境法应对贫困问题的正当性,在研究了国(区)际环境法律/政策对贫困问题的应对举措之后,论证了环境法应对贫困问题的基本原则以及制度选择。相关讨论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现实意义。
精彩书摘
    为什么需要赋权于贫困者?首先源于贫困的第一层次本源,即权利的剥夺,也可称为“褫权”(disempowerment)。依据约翰·弗里德曼的观点,褫权理论产生于贫困者自身的奋斗过程,以期争取保证在住、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本需要而涉及自我组织和政治斗争;并且在此语境下,褫权包括:(1)社会的褫权,即贫困者相对于他人而言无法获得生计所必需的资源;(2)政治的褫权,即贫困者在政治上既无明确的纲领又无发言权;(3)心理方面的褫权,即他们自觉毫无价值,消极地屈从于权威,且此类感情均已内化。①弗里德曼的上述观点与阿马蒂亚·森在其著作《以自由看待发展》相同。在他们看来,赋权、让贫困者在决策中发出自己的声音才是解决之道。其次源于贫困的第二层次本源,即制度不公,它是贫困问题的深层次本源。因此,减缓贫困的突破口就是纠正制度不公,而这一点在政府作为公共决策的唯一制定者的情况下难以实现。正如阿马蒂亚·森所指出的那样,穷人们由于没有能力在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制度框架内为自己争取到更有利于他们的条款,这导致他们的选择只能非常有限。因此,赋权就成为解决贫困者及其他弱势群体权利匮乏、参与不足的有效途径。
    什么是赋权?世界银行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即“赋权是资产的扩充,穷人参与、谈判、影响、控制以及掌握影响他们生活的有责任的制度的能力。并且从获得信息权、参与权、问责以及地方组织能力四个方面具体标明赋权的内涵。赋权最显著的特征是,增加选择和行动的自由,它意味着增加人的权能,对影响其生活的资源与决定的控制。当人们行使其选择权时,他们就获得了控制自身生活的机会。发展权作为参与发展进程的权利不仅仅只是指包含一切权利的权利或一组权利的总和,它也是在发展进程中扩展能力或个人自由,提高福祉以及实现其价值的权利”。②赋权,反映了对贫困者需求和利益的人文关怀,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反贫困理念,是法律有效应对贫困问题的进路选择。
    ……
目录
总序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一章 贫困问题与环境法应对的贫困问题
第一节 贫困问题:一种多维社会现象
一、贫困的定义:收入贫困抑或能力贫困
二、贫困的分类:不同尺度的衡量
三、贫困问题的本源:权利的剥夺与权力视角下的制度不公
四、法学视角下的贫困问题解析
第二节 环境法应对的贫困问题
一、“理想类型”与环境法应对的贫困问题类型
二、环境法应对的第一类贫困问题:原生贫困问题
三、环境法应对的第二类贫困问题:次生贫困问题

第二章 环境法应对贫困问题的正当性
第一节 文明演进中利益衡平的法律控制
一、工业文明危机下利益的法律表达:环境法的附魅
二、通往生态文明的法律理性:环境法的祛魅
第二节 多元利益协调的“正义方舟”
一、正义:环境法的价值追求
二、环境法之实质正义:“给每人其所应得”
三、环境法之二次正义:对利益及力量失衡的矫正
第三节 回应社会变迁之环境法发展进路
一、回应型法:与社会互动中实现和谐的法律模式
二、环境法的回应性及进化趋向
三、益贫功能:环境法功能之拓展方向

第三章 国(区)际环境法律/政策对贫困问题的应对
第一节 国(区)际环境法应对贫困问题的发展进程
一、贫困问题走进国(区)际环境法视野
二、发展议题下的相互融合与双赢
第二节 “望远镜的另一端”:应对贫困问题的国(区)际环境政策
一、世界银行应对贫困问题的环境政策
二、亚洲开发银行应对贫困问题的环境政策
第三节 国(区)际环境法律/政策的若干启示
一、贫困与不公:环境法无法回避的话题
二、减缓贫困:环境法可以有所作为的领域
三、应对的贫困类型:来自国(区)际环境法律/政策的依据
四、国(区)际环境法律/政策应对贫困问题的若干原则与制度

第四章 环境法应对贫困问题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环境法应对原生/次生贫困问题的“普适性”原则
一、代内公平原则
二、国家责任原则
三、公众参与原则
第二节 利益共生:原生贫困问题的环境法应对原则
一、生存优先、合理利用原则
二、倾斜保护原则
三、风险预防原则
第三节 利益共进:次生贫困问题的环境法应对原则
一、保护优先、合理补偿原则
二、受益者补偿原则
三、养护者受益原则

第五章 环境法应对贫困问题的制度选择
第一节 环境法应对贫困问题的制度选择路径
一、应对贫困问题的制度选择逻辑起点
二、应对贫困问题的制度选择目标体系
三、应对贫困问题的制度选择基本理念
第二节 以“赋权”为中心的应对贫困问题基本制度
一、自然资源物权制度
二、社区共管制度
第三节 以“补偿”为中心的应对贫困问题基本制度
一、生态补偿制度
二、环境侵权损害社会化救济制度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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